聯招考試大綱各學科修訂內容
一、修訂原則
整體框架不變,優化考試內容。貫徹落實新形勢下對港澳工作的戰略部署和總體要求,堅持有利于促進內地同港澳臺地區文化交流的原則,在保證考試大綱總體框架不變的前提下,根據大陸高校人才選拔要求的變化和國家課程標準修訂的趨勢,增強考試內容的基礎性、綜合性、應用性和創新性,著力提升考試質量。
凸顯育人導向,增強國家認同。充分發揮考試命題的育人功能和積極導向作用,加強對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等內容的考查,引導學生增強文化認同和國家認同,樹立正確的世界觀、人生觀和價值觀。
二、主要修訂內容
1. 完善考核目標。根據國家人才培養和高校選拔人才的要求,對考試要求進一步細化。比如,中文科更新寫作考查的要求;地理科將原有八條考試要求,概括為三個方面并進行闡釋,便于考生理解和復習備考。
2. 優化考試內容。根據深化考試內容改革和大陸高校人才選拔的要求,增強考試內容基礎性、綜合性,提升考試的科學性、規范性。比如,數學科減少極限、定積分的概念和簡單計算等內容,增加空間向量、條件概率等內容;地理、化學科調整部分內容的表述。
3. 調整試卷結構。參照最近幾年的已考試卷,合理設計題型題量,并提供題型示例,如英語、地理、物理等。
三、各學科修訂內容
中 文
更新寫作考查的要求。將原有七條考試要求進行簡化,形成六項考試要求和評價標準,分別是“切合題意”“符合文體要求”“感情真摯,思想健康”“內容充實,中心明確”“語言通順,結構完整”“標點正確,不寫錯別字”。
數 學
1. 刪減內容
極限、定積分的概念和簡單計算,反三角函數及其圖像,參數方程與極坐標。
2. 增加內容
簡單的三角方程與不等式,空間直角坐標系,空間向量,條件概率。
英 語
1.原第IV部分“主要語法項目”并入第II部分“考查內容” 。
2.考試總時長和聽力部分時長不變,其他部分考試時長不再單獨要求。
3.更新題型示例。將考試大綱第IV部分“樣卷及參考答案”調整為“題型示例及參考答案”,更新題型示例的試題。
歷 史
將考試大綱第IV部分“樣卷及參考答案”調整為“題型示例及參考答案”,并列舉部分試題。
地 理
1.更新考試要求。將原有八條考試要求概括為三個方面,分別是獲取和解讀地理信息,描述和闡釋地理事物、地理基本原理與規律,論證和探討地理問題。
2.調整部分內容的表述方式。
3.調整試卷結構,提供題型示例。將考試大綱第IV部分“樣卷及參考答案”調整為“題型示例及參考答案”,并更新部分試題示例。
物 理
1. 調整試卷結構。將考試大綱第III部分“考試形式及試卷結構”第3條調整為:試卷包括選擇題和非選擇題,非選擇題一般包括填空、實驗、作圖、計算、簡答等題型。選擇題和非選擇題分值分別約占全卷分值的35%和65%。
2. 將考試大綱第IV部分“樣卷及參考答案”調整為“題型示例及參考答案”,更新題型示例的試題。
化 學
1.適應時代和學科發展形勢,調整細化考試要求。
2.調整部分內容的表述方式。
3.調整試卷結構,更新題型示例。將考試大綱第IV部分“樣卷及參考答案”調整為“題型示例及參考答案”,參照最近兩年的已考試卷,按照新的考試要求和考試內容更新題型示例的試題。
與以往相比,只是數學內容略有改變,其他科目總體來說變化不大,對聯考學生影響較小!